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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疲勞的主要診斷標准
(1)持久或反復發作的疲勞,持續在6個月以上﹔
(2)根據病史、體征或實驗室檢查結果,可以排除引起慢性疲勞的各種器質性疾病。
2.疲勞的症狀標准
(1)體力或心理負荷過重引起不易解除的疲勞﹔
(2)沒有明確原因的肌肉無力﹔
(3)失眠症狀普遍存在,多夢或早醒﹔
(4)頭漲、頭昏或頭痛﹔
(5)注意力不易集中,記憶力減退﹔
(6)食欲不振﹔
(7)肩背部不適、胸部有緊縮感,或有腰背痛、不定位的肌痛和關節痛,無明確的風濕或外傷史﹔
(8)心情抑郁、焦慮或緊張、恐懼﹔
(9)興趣減退或喪失﹔
(10)性功能減退﹔
(11)低熱﹔
(12)咽干、咽痛或喉部有緊縮感。
3.體征標准
(1)低熱,口腔溫度37.5℃~38℃﹔
(2)咽部充血,但無明確扁桃體炎症﹔
(3)可觸及小於2厘米的頸部淋巴結腫大或壓痛﹔
(4)未發現其他引起疲勞的疾病體征。
如果你同時具有2項主要標准、6項症狀標准和2項體征標准,或累計具有8項以上單純的症狀標准,即可確診為疲勞狀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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